中興大學財務金融學系 106學年度碩士班招生 備取同名次生 考試通知 受文者:如以下名單
主旨: 一、為進行遞補作業,依招生簡章錄取原則規定:達本校最低錄取標準之考生,如經同分參酌後仍同名次者,考生 須參加另一次考試(面試或筆試)以決定優先錄取順序,考生不得拒絕,遲到或缺考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二、攜帶證件:請攜帶身份證(或以有效期限內之駕照護照正本或貼有相片之健保IC卡代替入場應試)準時應試 三、考試時間: 106年08月15日(二)早上10:00 (逾時視同不到,放棄錄取資格) 四、考試地點: 中興大學管理學院6樓 631 報到,再由專人引導至考試地點。 (進入本校校門口(興大路) 大門後,至第二個十字路口右轉到底,左前方即為「社管大樓」。地標:全家便利商店) 六、若有意放棄錄取資格,請填寫第2頁後。拍照回傳至2002tfa@nchu.edu.tw 七、有任何問題,歡迎電洽聯絡電話:04-2287-1014 系 址:40227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中興大學財務金融學系 電子信箱:2002tfa@nchu.edu.tw 傳真電話:04-2285-6015
國立中興大學106學年度碩士班考試 自願放棄入學切結書 本人 考取中興大學碩士班入學考試 財務金融學系所 現本人切結自願放棄入學資格,絕無異議。 申 請 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電 話: 地 址: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月 日
備註:辦理放棄入學方式 1.請本人親自攜帶身分證件及本切結書前往本校各系(所)辦理。 2.不克親自前往者,請親自填具切結書連同身分證影本黏貼於切結書,逕寄:402台中市國光路250號國立中興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所)收。或 拍照回傳至2002tfa@nchu.edu.tw 隨機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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