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學年度 財金系 輔系雙主修申請公告
申請時間:
有意申請本系為輔系、雙主修同學請即日起至113年8月23日(五)前將申請資料寄至財金系信箱(dptof@nchu.edu.tw) ,逾時不受理。(開會審查結果於8/30日(五)選課前個別通知,以利同學9/2日(一)選課)
申請資格:歷年成績排名10%以內 (需含112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本系開會擇優錄取。(為避免重修、延畢、抵學分、出國交換等相關問題,以大二生申請為佳)。
應繳交文件:
申請表 、歷年名次證明 (限8月1日後印製,請自行至單一入口列印資料,有問題寫信洽財金系辦,不需送註冊組核章) 、歷年成績單(含有本系大一基礎必修相關修課紀錄為佳),缺一文件即不列入審查。有意同時申請輔系、雙主修者,送「申請表」1份,成績資料1份。
(為維護教學品質及礙於教室容量、教學資源等問題,錄取名額有限,有意申請修讀的同學務必把握於第1學期申請,第2學期不開放申請)
修習財金系為輔系同學請注意:
一、本系有多門課程,必需修習但不列入輔系學位20學分,而列入財金系輔系20學分之課程,必須修習課碼U21,財金系所開課程。
二、請依「 核准修讀學年度」自行查閱需修課程,並於取得學位前一年自行與系辦確認是否符合資格並進行補救,若無確認造成無法取得學位者,需自行負責。
三、依母法須修習「必修」課程學分,輔系不足20學分者,方可修習「選修」學分。不清楚以上規定者請務必向財金系辦確認!
修習財金系為雙主修同學請注意:
一、113學年度核准修讀本系為雙主修學生,需依規定修習多門必修但不列入雙主修學位40學分計算之課程,而列入財金系雙主修40學分之課程,必須修習課碼U21,財金系所開課程。
二、110~112學年度核准修讀本系為雙主修學生,除應修滿所屬系(所、學位學程)規定畢業科目學分外,應至少修滿本系全部專業必修科目學分始可取得雙主修資格。(詳依「核准修讀學年度」本系的畢業條件明細表(院必修+系必修)合計之總學分數)
三、依母法,所屬系(所、學位學程)與本系(所、學位學程)之專業(門)必修科目性質相同者(含相同名稱等),因上述課程列為原學系專業必修畢業學分而造成雙主修學分不足應修學分者,應由加修學系指定選修科目學分補足之,故本系訂定不足學分者請加修課碼U21財金系所開選修課程,以補足所差學分。
四、請依「 核准修讀學年度」自行查閱需修課程,並於取得學位前一年自行與系辦確認是否符合資格並進行補救,若無確認造成無法取得學位者,需自行負責。
重要訊息:列入本系雙主修學位學分之課程,必須修習課碼U21,財金系所開課程。
重要訊息:依母法須修習「必修」課程學分,不足應修學分者,方可修習「選修」學分。不清楚以上規定者請務必向財金系辦確認!
本校輔系 雙主修申請法規:https://www.oaa.nchu.edu.tw/zh-tw/rule/download-list.0.20
財金輔系 雙主修修課規定:「財金系」網站「修業法規」 項下